合肥男子朱某某多次参加驾校考试无法通过,他听信驾考报名点杨某某的话,交付4100元,就拿到了杨某某提供的一本驾驶证。直到朱某某行车时发生事故,才发现是假证!1017日,涉嫌诈骗的杨某某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受审。

2014年至20162月,被告人杨某某在位于蜀山区开设驾驶员培训报名点。杨某某虚构可以在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通过的情况下,保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骗取5名被害人共计57100元。

1017日,本案在蜀山区法院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被告人杨某某表示,他是找黄牛办的驾驶证,此前并不知道这个从黄牛处办的证是假证,是无效的。但公诉人当场辩驳了杨某某的说法。

公诉人认为,杨某某常年从事驾校培训报名工作,并了解基本法律常识,不可能不知道从黄牛处获取的驾驶证是不正规的。因此,杨某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不考试或不通过全部考试即可取得机动车驾驶员资格的事实,与多名被害人签订驾驶员培训合同,并向被害人提供虚假的机动车驾驶证,骗取被害人财物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应以构成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最终,杨某某对犯罪事实不持异议。

本案未当庭宣判。(高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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